2020年4月11日 星期六

丙年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路十二13─21)

 

耶穌的文化世界

 
聖經讀者十分熟悉地中海家庭兄弟鬩牆的故事:雅各伯和厄撒烏(創廿七);若瑟和自己的十一位弟兄(創卅七)。鬩牆的關係總是來自繼承權。
 
聖詠一三三1讚揚兄弟和樂同居共處說明了父親雖已逝世並沒因此分家分產。羅馬法律規定唯有在大家同意之下才能分遺產。猶太律法則允許兒子申請其部分的家產(見路十五12),但這是羞恥的因為足足表現了希望自己父親已經去世。
 

 

仲裁者耶穌

 
在今天的故事中耶穌被請求當一位仲裁者,在這文化中這是艱鉅但榮譽的角色。沒有人願意見到衝突輕易提升到刀刃相殘的地步。仲裁者扮演著消弭反目成仇的關鍵角色。在瑪竇聖史的真福中這是值得稱頌讚揚的角色(瑪五9):「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
 
理想上,仲裁者應為衝突者的五等親之外。總之,由於仲裁者的人格,地位,名譽,財富,影響力,和其他種種特質,他是一位能讓訴訟者願意接受他的決定的人。
 
耶穌以兩種方式來答覆這榮譽的懇請。首先,祂依照當地的風俗謙抑自下。在這文化中,恭維的收受都是相當危險的。耶穌藉著自我貶抑來逃避羨慕和嫉妒的眼光:「人哪,誰立了我作你們的判官及分家人呢?」
 
其次,耶穌提出祂真正拒絕的理由。耶穌嗅出祂正被導入貪婪的衝突當中。

 

遺產和貪婪

 
在古代地中海的社會中,市井小民一般相信「不可能再有多出來的東西(there was no more where this came from)」。任何事物都有限量的,且早就分配完了。每個人都有足夠的份量。任何人有了多餘之外,即便是意外所得,仍被視為賊。其他的人一定會尚失一些東西。任何人意圖獲得或追求更多被視為貪婪。
 
古代的作家證實了這些說法。亞里斯多德注意到:「為美好的生命擁有足夠財富的本身不是無止盡的(The amount of such propertysufficient in itself for a good life is not unlimited)(Politics, III, 9, 1256b)」。亞歷山大里亞的克來孟注意到:「在生活所需之上沒有人是先天注定的,也沒有人是被忽略的(Paidagogos,II, 14, 5)」。聖熱羅尼莫肯定:「每位富人都是賊或是賊的後裔(On Jeremiah, II, V, 2)」。
 

比喻與貪婪

 
在耶穌的比喻中,天主不喜歡那位擁有良田的人「為了多年享用」改建更大的倉廩。天主稱他為糊塗人!這人被天主審判是咎由自取。在耶穌時代中,這人明顯地是極少數的地主。他當然靠自己土地及其出產而維生。當他看出豐收,他開始計劃拆除倉庫,建更大的倉庫。
 
這人不但被天主所譴責,也被自己的言詞所愚弄。糊塗人說:「你存有大量的財物,足夠多年之用,你休息罷!吃喝宴樂罷!」(19)。他未雨綢繆儲藏倉廩並非只圖自己的喜好。當村落中小地主們於禾榖欠收來借榖時,他將會抬高價碼為自己獲得更多的土地。
 
糊塗人應該怎樣做?遇到同樣情況的任何人都應如此做:立刻將多餘的分施給別人。這是這位幸運的地主成為他人「主人」最好的時機,可召集更多的隨謢雇傭,或僅成為施恩者就夠了。他也可能成為耶穌所讚揚的精明管家(路十六1─9):利用多餘的財富來掙得友誼,當財富消失殆盡後,這些朋友將會依照當地文化感恩圖報的。
 
我們祖先不斷地挑戰我們。
 

取自 The Cultural World of Jesus: Sunday by Sunday, Cycle C. 出版 Minnesota,Collegeville. 作者 John J. Pi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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