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1日 星期六

丙年常年期第卅一主日

(路十九1─10)

 

耶穌的文化世界

 
可憐的匝凱!他經常被不公平對待並與廿世紀美國的國稅局對照,而聲名狼藉。他真正的特質在詳察地中海文化的洞見時,將披露出來。

 

「富」人匝凱

 
當今經濟學在亞當史密司(Adam Smith)和卡爾馬克思(Karl Marx)之後始發展出來。古代經濟學和經濟概念的運作則無法比擬。我們經常使用的「富」與「窮」,在意義上與古代大不相同。
 
聖經中的人相信生命中所有價值之物早已存在,數量上有限制,而且以分配完畢。這包括了榮譽、精子、財富、鮮血、以及其他種種可以想到的。人們已經擁有了他們所擁的了。如果某人突然失去了東西,其他人就有獲得這些東西的嫌疑。那些突然獲得東西的人必須要證明這不是偷竊來的,並沒有以不名譽的方式來增進自己的東西。
 
因此「窮」這字用來描述那些暫時失去自己原有地位的人。他們的任務就是恢復正常的地位越早越好。在聖經中,窮人常與「寡婦與孤兒」連結在一起。寡婦再婚後才能重新獲得社會的地位。孤兒的地位有如孩童,微不足道。他們唯有在被領養後或是漸漸長大成家立業之後,才能脫離孤兒的地位。
 
古代所理解的「富人」是那些不必「為生存而工作」的人。這些人是擁有極大權利的主人,為僱傭、僕人以及遵循其旨意的人所侍候。匝凱屬於這類的「富」人。聖經有時將「富」表示「貪婪」,但在這故事的演進中,匝凱顯然並不怎麼貪婪。
 
正如稅關稅務員,匝凱標下了羅馬徵稅的權利,不是親自卻可借重其他收稅代理人。當羅馬人接受他投標後,匝凱得將整個地區的關稅全部繳給羅馬人。此後,向百姓催繳稅金成了當務之急。他得靠他的代理人來完成此事。儘管聽起來令人羨慕,其實很少稅務員能收回成本的,只有少數幾位能幹的可連本帶利將標金討回。匝凱是富人,有雇用的稅務代理人替他工作,自己不需工作。以他的例子,這「富裕」並不表示「貪婪」。
 

正人君子匝凱

 
當耶穌自我邀請到匝凱的家,法利賽黨人指摘匝凱是個「罪人」。匝凱顯然為自己不是罪人而抗辯。的確,他在回家途中公開地反駁不實的指控。
 
首先,他告白將自己一半的財產施捨給窮人。匝凱使用的是現在式,在希臘文中有重複、習慣性的行為的涵義。匝凱經常不斷地施捨給窮人。大多數的翻譯使用未來是(「我(要)把」),在文法上極有可能,但不是如此。在路加福音中,施捨是正直的記號(六30─31,38;十一41;十二33;十六9;十八22,29)。
 
再者,他開出了條件:「我如果欺騙過誰」,希臘文的這種形式並不暗示他曾經敲詐過,只是表明如果他曾被逮著過詐欺,他會有驚人之舉。他要賠償四倍(百分之四百)!法律書(Torah──肋六5和戶五6─7)只要求賠償並加上五分之一利息(百分之廿)。羅馬法僅僅在現行犯上才要求四倍的補償。匝凱願意超出猶太人法律書的要求並且合乎羅馬法律的最高上線。
 

匝凱之名稱

 
在新約聖經中這名字僅出現一次。舊約也僅在瑪加伯下書十章19節中出現兩次。這字在希伯來文中包含了「乾淨、純潔、無辜」等意義。路加聖史以此來報導「堂堂正正」人的故事,但很不幸地,可憐的匝凱並沒有如期被呈顯出來。
 
對於匝凱是否在遇見耶穌後才「皈依」或者在此之前就已經皈依的看法,學者們各有不同的說辭。我則傾向於那些認為匝凱早已皈依的學者們的意見,這是法利賽黨人的栽贓使人產生錯覺。即便在古代,許多人也毫不猶疑就妄下這些結論。
 
在解釋匝凱得故事,當代的信徒能從這個被惡意的中傷角色中找到卻充滿自信的最佳模範。耶穌認識他並稱之為「亞巴郎的子孫」而非「稅務員之子」。耶穌明認並公開讚許匝凱的真實身分。有百分之七十五的美國人缺乏自信,匝凱是個如何拒絕接受他人批評而且生存的典範。
 

取自 The Cultural World of Jesus: Sunday by Sunday, Cycle C. 出版 Minnesota,Collegeville. 作者 John J. Pil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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